本報訊 記者7日獲悉,全省將在4月25日—29日進行今年高校招生保送生錄取工作。省招考委強調,未經公示和測試者,均不得作為保送生被高校錄取。
各學校目前正在甄選保送資格生,寒假前把經公示的推薦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并向有關高校寄送考生情況材料。2月20日前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公示保送預備生名單。據了解,被評為省級優(yōu)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賽省賽區(qū)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等8類學生具有保送生資格。省教育考試院于4月25—29日審核確認普通高校在川擬錄取的保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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