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3月22日報道 記者沈度報道:除武漢中心城區(qū)外,今后我省居民投靠配偶將不再設限。這是即將發(fā)布實施的省公安廳“便民20條”中的內容之一。
據(jù)悉,省公安廳“便民20條”將于今日結束征求意見,不日將正式發(fā)布實施。新規(guī)定包括:地級以下城市(包括地市)、武漢遠城區(qū)的居民如果投靠配偶,可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本市內的戶口遷移,由遷入地公安機關辦理相關手續(xù)。嬰兒如果上戶口,當?shù)嘏沙鏊峁┍究h市(區(qū))的重名查詢服務。
此外,湖北居民考上本省內的大學,上學時不需辦理戶口遷移;為配合武漢城市圈“兩型”社會建設,在“8+1”城市圈內的任何一個城市辦理暫住證,可以在其他8個城市通用,只須到需要入駐的轄區(qū)暫住人口管理機關登記即可,而不必再辦理暫住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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