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優(yōu)秀貧困生圓夢大學,海南省今年繼續(xù)開展“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全省160名考上一本院校的貧困生,每人將獲得2萬元的資助。這是記者6月30日從海南省文明辦獲悉的。
據(jù)了解,2008年海南“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共資助貧困大學生160名,其中,中央資助80名,省委省政府資助80名。受助學生每人獲助2萬元,分4年資助,每人每學年5000元。受助學生不得以任何名義擺設升學宴,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資助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處,將給予通報批評,并追究領導責任和取消資助名額。
申請條件:
能享受“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資助的學生必須符合以下五點要求:1、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無力完成學業(yè)、具有海南省城鎮(zhèn)或農村戶籍的貧困家庭學生。重點是貧困農民子女,其次是下崗困難職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難的學生,這些家庭都得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政策。2、在海南省第一批錄取(不包含提前批)的全國重點高等院校(“211工程”院校及同批錄取院校)、省屬重點院校的本科生(享受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等師范大學免費教育學生不屬于資助范圍)。3、不能同時享受其他形式的入學資助。4、在資助導向上要有利于受助學生畢業(yè)后自覺服務西部、投身基層、建設家鄉(xiāng)。5、收費過高、學制時間過長的專業(yè),如藝術類專業(yè),會適當加以限制。
申請流程:
6月30日至7月15日,想要申請此助學工程的學生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出具家庭經濟情況證明材料(由村委會、街道辦或主管部門出具,孤兒、下崗職工、殘疾人等證明材料或證書應由法定部門出具)和校級以上獲獎證書材料;經學??疾鞗Q定后,預備人選填寫《海南省“西部開發(fā)助學工程”受助學生申請審批表》。
7月底,省文明辦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明察暗訪。8月20日前,省實施“助學工程”領導小組審定受助學生人選,經媒體公示無異議后,通知各市縣及有關單位,同時將受助學生名單報到中央文明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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