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qū))招生辦(考試中心、考試院):
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guān)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工作的通知》(浙教辦考〔2009〕4號)精神,現(xiàn)就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
第二次認定測試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測試對象
符合《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guān)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工作的通知》相關(guān)規(guī)定,已參加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第一次測試未合格考生及具備參加測試資格的學生,均可自主選擇是否參加本次測試,每個學生最多只能參加兩次測試。
二、報名及資格審定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學生于5月31日登陸浙江教育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WWW.ZJZS.NET)“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第二次測試報名”系統(tǒng)界面,完成報名信息錄入,并同時辦理信息確認手續(xù)。
2.已參加過測試的考生,只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xù)。首次參加測試的考生,須攜信息確認時領(lǐng)取的《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登記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認定測試登記表》),到所在學校與當?shù)伢w育主管部門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辦理資格審查的學校與當?shù)伢w育主管部門須認真審核認定測試學生的運動項目等級證書、原始成績材料,并在《認定測試登記表》上簽名蓋章。
3.首次參加測試考生的《認定測試登記表》由學生所在學校集中交當?shù)卣猩k(考試中心、考試院),經(jīng)各市招生考試機構(gòu)匯總整理后隨《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花名冊》(見附件2)于6月2日前報我院考務(wù)處。
三、測試安排
測試時間:6月14日一天。符合條件首次參加測試的學生憑“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號”、身份證、運動員等級證書(獎狀)原件及相應(yīng)比賽的《秩序冊》和原始《成績冊》(若復(fù)印件,須主管部門蓋章、負責人簽名證明)及上述材料的復(fù)印件(1份)于6月13日到指定測試點領(lǐng)取《準考證》、繳納報考費,了解本人參加項目的具體測試時間、場地安排等情況,按規(guī)定要求參加測試;第二次參加測試的學生憑原測試號辦理測試手續(xù)。逾期不補。
測試點于測試前一周在浙江教育考試網(wǎng)(網(wǎng)址同上)及當?shù)卣猩荚嚈C構(gòu)同時公布,各項目測試辦法及要求不變。
附件:1.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項目加分認定測試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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