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吉林省深化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方案》近日獲得教育部批準。按照該方案,從今年起,吉林考生的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得分,將被作為普通高校錄取時的參考標準之一。
今年高考是吉林省高中全面實施新課程改革后的第一次高考。為配合新課改的實施,促進學生素質全面提升,吉林省教育部門經過反復論證,推出新的高考改革方案。該方案明確提出:“逐步把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jù),逐步加大綜合素質評價在普通高校選拔錄取中所起的作用”,2010年及以后的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報考普通高校,需要具備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普通高校在招生時,要參考這兩項內容進行擇優(yōu)錄取。
據(jù)了解,吉林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其中,由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實施的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shù)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考查科目包括: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物理、化學、生物學科的實驗操作。
由學校組織實施的考查科目包括: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學業(yè)水平考試各科成績,根據(jù)原始分數(shù)劃分等第,分優(yōu)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A、B、C、D)4個等第記錄??疾榭颇砍煽兎趾细?、不合格兩個等第記錄。
綜合素質評價包括:道德品質、公民素養(yǎng)、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xiàn),共6個方面。評價結果采用等級和綜合評語相結合的辦法,分為優(yōu)秀、良好、合格、待合格4個等級。
改革方案指出,普通高校在招生工作中,可根據(jù)本校培養(yǎng)目標和人才需求,自主設置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兩個方面的錄取標準。
對于該項改革措施,吉林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表示,這種方式能夠更加全面、真實地反映出人才的綜合素質,優(yōu)于以往一卷定終身的高考錄取模式,將是高校選拔人才的一種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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