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1年高考報名將于下月5日—9日進行,記者23日從省考試局了解到,海南省2011年高考報考資格的公示將更加嚴格,本省學校應屆考生報名資格的公示辦法,除繼續(xù)在本班張榜公示外,增加了在報名系統(tǒng)設置的“同班同學”平臺進行公示,以便防范“空掛學籍”的虛假行為。
據介紹,2011年海南省高考報名的報名條件、報名程序、報名要求和資格審查辦法與去年一樣。變化較大的是2011年海南省高考報名取消了“三校生”報考“對口招生”的考試類別,考生體檢時不再進行乙肝兩對半的檢測。此外,凡在市縣招生辦報名的考生,均用二代身份證采集相片信息,不再進行電子拍照。省考試局表示,用二代身份證采集考生的相片信息便于高效、準確地采集考生的電子相片等有關信息。
省考試局特別強調,海南省將繼續(xù)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加大報名資格、享受政策加分資格和不限報資格的公示力度,嚴厲防范和打擊弄虛作假的行為。2011年在海南省報考的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格和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資格、申請不限報資格均須公示。
其中,本省普通中學畢業(yè)的應屆考生在報名系統(tǒng)界面的“同班同學”平臺和所就讀學校班級內公示(同時公布市縣招生辦的舉報電話,并在學校內設立舉報箱),其余考生的報考資格在各市縣招生辦的辦公地點公示(同時公布市縣招生辦的舉報電話,并在報名點設立舉報箱),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
申請不限報的考生、申請享受政策照顧加分的考生和“三校生”,在省考試局網站公示(同時公布審查部門、審查部門責任人和審查部門的舉報電話),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所公示的信息由網站留存至當年年底。
作者:周元 通訊員王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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