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經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審批,我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已經劃定,現予發(fā)布:
本科一批院校理科為551分,文科為540分;
本科二批院校(不含計劃單列的“本科二批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院校”)理科為465分,文科為462分;
本科體育院校文化課理科為279分,文科為277分,術科(全省統(tǒng)考)為79分;
本科藝術院校(含藝術本科一批、二批院校)文化課理科為272分,文科為270分。
其他錄取批次(含本科二批中外合作辦學本科院校、本科藝術院校全省統(tǒng)考專業(yè)課)的全省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將分別于批次錄取前劃定發(fā)布。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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