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 記者昨日從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獲悉,廣東高考錄取將于7月7日開始。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已公布了2011年普通高校錄取工作日程表,其中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志愿組預投檔7月10日開始,正式投檔會在7月12日進行。7月16日公布第一批本科院校缺額計劃,并網(wǎng)上征集志愿。7月10日至8月20日,省教育考試院將開通錄取信息網(wǎng)上查詢及電話查詢熱線,考生可查詢錄取結(jié)果。
據(jù)了解,廣東高考文理類和藝術(shù)、體育類錄取工作都將在7月7日開始。7月7日~11日,文理類錄取將先后進行提前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網(wǎng)上錄取。備受關(guān)注的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網(wǎng)上錄取將在7月10日~19日進行。7月10日和7月11日,先后進行兩次預投檔。7月12日晚上,省招辦正式投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一組院校志愿考生檔案。7月13日,第一批本科院校閱第一組院校志愿考生檔案。7月14日16時30分前清檔審錄結(jié)束。14日晚上,省招辦投第一批本科第二組院校志愿考生檔案。7月16日公布第一批本科院校缺額計劃,并網(wǎng)上征集志愿。
7月10日至8月20日,省教育考試院將開通錄取信息網(wǎng)上查詢及電話查詢熱線,考生可查詢錄取結(jié)果。
今年實行平行志愿各批次投檔,分預投檔和正式投檔。預投檔在正式投檔前兩天分兩次進行,第一次預投檔比例為11.05。高校必須在當天16時前通過“平行志愿交互系統(tǒng)”或“廣東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系統(tǒng)”反饋投檔比例;當天晚上省招生辦公室根據(jù)高校反饋的投檔比例進行第二次預投檔。次日16時30分前,高校必須根據(jù)兩次預投檔的情況再次確定最終增加的招生計劃、投檔比例。高校未按時反饋投檔比例的,省招生辦公室按其原招生計劃數(shù)的11比例投檔。高校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不得高于11.05。正式投檔時,省招生辦公室按高校實際招生計劃數(shù)(含增加的招生計劃)及確定的投檔比例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實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投檔,均分第一院校志愿組投檔和第二院校志愿組投檔。第二院校志愿組投檔不進行預投,高校增加招生計劃必須在第一組院校志愿組正式投檔前完成。高校必須完成向社會公布的招生計劃,在第一院校志愿組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在第二院校志愿組完成;在第二院校志愿組仍未完成的,通過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
錄取日程表
7月7日-7月9日
●文理類提前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7月10日-7月19日●文理類第一批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7月20日-7月28日●文理類第二批A類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7月29日-8月4日
●文理類第二批B類本科錄取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8月5日-8月7日●提前3A及3+證書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8月8日-8月15日
●文理類第三批A類專科錄取院校報到及進行網(wǎng)上錄取
8月16日-8月23日
●文理類第三批B類??其浫≡盒蟮郊斑M行網(wǎng)上錄取
溫馨提示
今天下午3時
可修改
高考志愿
【深圳商報訊】(記者陳廣琳)今天18時,高考第二時段志愿填報將結(jié)束。考生在第二時段志愿填報中如果出現(xiàn)了操作失誤,可于今天15時至18時進行修改更正。這是記者從深圳市招生考試辦公室昨天下發(fā)的《關(guān)于做好第二時段志愿填報工作的通知》中獲悉的。
《通知》說,高考第二時段志愿填報正在進行,各中學(報名點)要密切關(guān)注本校(點)考生志愿填報的進展情況,及時提醒考生要確實考慮好自己的志愿院校和專業(yè)后在規(guī)定的時間段完成志愿確認手續(xù)。對考生在第二時段志愿填報中出現(xiàn)的操作失誤問題,省教育考試院定于7月5日15:00~18:00對各中學(報名點)開放修改更正功能,對第二時段填報志愿操作失誤考生的志愿進行修正。
因公犧牲
軍人子女
中考可加分
【深圳商報訊】(記者陳廣琳)記者昨日從市招考辦獲悉,根據(jù)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因公犧牲軍人(警察)等的子女參加我市2011年中考,給予標準總分適當加分投檔錄取的照顧。我市2011年中考中有兩名考生符合條件,昨天市招考辦將這兩名考生的名單予以公示。
據(jù)了解,這兩名考生是深圳中學初中部的楊怡昕和外語學校的李惟伊,分別可獲10分和20分的加分照顧。
對公示考生有異議者,可在7月7日前,通過來人、來電、來信等方式向市招考辦反映。聯(lián)系電話:82181999,傳真號碼:82294042。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書院街6號深圳中學西校區(qū)4號樓二樓。郵編:518001。
市招考辦將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diào)查核實,弄清事實真相,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單位或個人反饋。經(jīng)查實,有弄虛作假騙取少數(shù)民族考生身份行為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本網(wǎng)站的信息及數(shù)據(jù)主要來源于網(wǎng)絡(luò)及各院校網(wǎng)站,本站提供此信息之目的在于為高考生提供更多信息作為參考,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diào)整與變化,敬請以權(quán)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