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體育學院2011年招生工作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2011年招生工作,選拔符合培養(yǎng)要求的新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招生委員會、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1年山東體育學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簡介
第三條 學校名稱:“山東體育學院”,學校代碼:“10457”。
第四條 辦學層次:“本科”,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 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是山東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地點:濟南校區(qū)(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日照校區(qū)(日照市東港區(qū)山東路東首)
第七條 學校簡介:山東體育學院是山東省唯一的一所獨立設置的普通高等體育院校,始建于1958年,1983年和2003年先后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為學士和碩士學位授權單位,2005年6月和10月,先后獲全國首批體育專業(yè)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yǎng)試點單位資格和體育碩士一級學科授予權。
我院擁有濟南校區(qū)(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和日照校區(qū)(日照市山東路東首)等4個校區(qū),總占地面積2060余畝,校舍總建筑面積51.72萬平方米,擁有室內體育場館34個,室外訓練場36個,其中投資額超過千萬元的有標準50米游泳館1個、田徑場1個;其它大型綜合訓練館5個,室內專項訓練館9個,標準400米塑膠田徑場2個,人工草皮足球場3個。2007年6月,寓教學、訓練、科研于一體的競技體育綜合訓練基地和山東體育學院新校區(qū)破土動工。其中我院新校區(qū)占地560余畝,共17個單體,總建筑面積共120235.62平方米,現已正式投入使用。
全院教學訓練科研儀器設備總值為6316萬元。自行研制開發(fā)的模擬訓練跑道、模擬低壓氧艙和模擬水槽3個大型科學訓練設備,達到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建有13個體育及相關學科的實驗室,99個校外實習基地。圖書館館藏文獻量(紙質類)62.84萬冊,中外文期刊(紙質類)580種。擁有2個文獻檢索系統(tǒng)。
全院現有教職工708名,其中教學訓練科研人員433名,有正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42名、副高級專業(yè)技術人員164名;有博士15名、碩士156名、健將以上等級教師78名。第四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體育學科評議組成員1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名、全國優(yōu)秀教師7名、省級優(yōu)秀教師5名、博士生導師2名、碩士生導師78名。2008年2月3日,學院被批準設立了體育教育訓練學“泰山學者”崗位。
學院目前設運動系、體育系、民族傳統(tǒng)體育系、基礎理論系、體育社會科學系、體育藝術系、政治理論課部、研究生部、競技一系、競技二系、競技三系、競技四系、競技五系、成人教育部、體育運動學校、五年制??平虒W部等16個教學單位。全日制本科教育設體育教育、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運動人體科學、社會體育、公共事業(yè)管理(體育)、特殊教育(體育)、英語(體育)、舞蹈學(體育)、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體育)、應用心理學(體育)、現代教育技術(體育)、經濟學(體育)、運動康復與健康、體育表演、新聞學、播音與主持和休閑體育18個專業(yè);碩士研究生教育設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教育訓練學、體育人文社會學、民族傳統(tǒng)體育學4個專業(yè);博士研究生為聯(lián)合培養(yǎng),設水上運動裝備工程和體育教育訓練學2個專業(yè)。
學院有省級重點強化建設學科1個(運動人體科學學科),省級重點實驗室(運動人體機能評定與訓練監(jiān)控實驗室)和省高校基礎課實驗教學示范中心立項建設實驗室(運動人體科學實驗室)各1個,省級特色專業(yè)3個(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和體育教育),省級精品課程3門(運動生理學、運動醫(yī)學和籃球),省級教學改革試點專業(yè)1個(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省級教學改革試點課程2門(運動生理學和健美操)。目前有各類全日制在校生9630名(其中研究生113名、本科生6674名、五年制??粕?926名、普通中專生917名),另外,還有體育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91名,函授生245名。
2002年和2005年,我院先后兩次修訂各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以體現學院基本定位,體現具有時代特征的教育理念,體現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體現素質教育、創(chuàng)新教育和應用教育。重視加強課程建設,從2004年開始,有計劃地啟動了院級精品課程建設,制定和完善精品課程建設評估指標體系,投入專項資金50萬元進行重點建設。目前,有3門省級精品課程、5門院級精品課程。成立了教材建設指導委員會,嚴把教材質量關。2002年以來,我院教師共編寫教材40部,其中,1部教材獲省優(yōu)秀教學成果二等獎;承擔各級各類教改項目共有80余項,發(fā)表各類教學內容與課程體系改革教研論文100余篇。同時,我院還十分重視師德和學風、教風、校風建設,重視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工作,形成了全員、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格局,被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廳評為“文明校園”和“德育工作優(yōu)秀高校”。2006年底,順利通過了教育部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并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
我院遵循體育規(guī)律,嚴格管理,科學訓練,不斷加強運動員的競技實力平臺建設,不斷提高訓練水平,在奧運會、世界杯、世錦賽、亞運會、全運會上取得了一系列優(yōu)異成績。2004年雅典奧運會,我院共有14名運動員參加比賽,獲得2金、1銀、1個第四名、1個第五名的好成績。2008年北京奧運會,我院共有24名運動員參加比賽,獲得1金、1銀、2銅、1個第四名、1個第五名的好成績。2002年以來,我院在世界杯、世錦賽等國際比賽中獲金牌31枚、銀牌19枚、銅牌21枚。在2006年的多哈亞運會上,我院共奪得9金、6銀、6銅,6個第四名至第八名;2002年以來在亞洲杯、亞洲錦標賽中獲金牌39枚、銀牌11枚、銅牌15枚。在2005年的十運會上共奪取了金牌21枚、銀牌18枚、銅牌16枚,總分1111.16 分,獎牌和總分數分別占山東體育代表團的56%和53%,為我省躋身全國競技體育第一集團做出了重大貢獻;2002年以來在除全運會以外的全國最高水平比賽中獲金牌71枚、銀牌87枚、銅牌88枚。
2002年以來,我院先后完成國家級研究課題2項、省部級課題16項、廳局級30項;獲省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三等獎3項,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三等獎1項,中國體育科學學會科技進步三等獎2項,山東省高校優(yōu)秀科研成果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三等獎7項。出版教材和專著40部。發(fā)表科研論文773篇,15篇論文入選SCI和EI,2篇論文入選國際高原訓練學術研討會?!渡綎|體育學院學報》和《山東體育科技》兩個學術期刊,均被《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中國社會科學精品數據庫》等國內外檢索機構收錄為來源期刊?!渡綎|體育學院學報》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和山東省優(yōu)秀期刊。
第三章 招生錄取
第八條 招生機構:學校成立由院長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校招生工作,并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招生紀律監(jiān)察工作由本校紀委負責。
第九條 招生政策:按照《關于印發(f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的通知》(教學司[2009]36號)、《山東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y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執(zhí)行。
第十條 招生計劃:按照國家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業(yè)計劃數執(zhí)行。招生計劃主要有兩個公布渠道:一是我校將計劃報相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后由各省級招生管理部門以規(guī)定的形式向社會公布;二是由我校通過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錄取原則: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guī)定,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按考生學校志愿及考試成績錄取。根據考生專業(yè)志愿、考試成績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及體檢情況安排專業(yè)。
錄取結束及時在山東體育學院網站(http://www.sdpei.edu.cn)公布相關信息。
第十二條 特殊要求
外語語種:英語專業(yè)只招英語語種考生,其它專業(yè)不限外語應試語種,學校不對非英語語種的學生單獨開設語言課程。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三條 收費標準:經山東省物價局批準,我院各專業(yè)收費標準:運動訓練專業(yè)、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每生每年7000元,舞蹈學、表演專業(yè)每生每年6000元,其他專業(yè)每生每年4800元。
第十四條 資助措施
根據《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普通高校國家助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山東體育學院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山東體育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山東體育學院頒發(fā)專業(yè)獎學金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凡遵紀守法、勤奮學習且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可通過貸、獎、助、補、減等資助措施解決上學期間的學雜費和生活費。
第十五條 學習期滿,成績達到學校規(guī)定的要求,學校頒發(fā)山東體育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專業(yè)學士學位。
第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山東體育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七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山東體育學院負責解釋。
學校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世紀大道10600號 郵編:250102
日照校區(qū)地址: 山東省日照市山東路東首 郵編:276826
招生咨詢電話: 0531-89655029,89655068
E-mail: stzs@sdpei.edu.cn
招生網址: http://www.sdpe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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