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規(guī)范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我省決定從2012年開始,調整外省公辦二本院校本科美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辦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從2012年開始,外省二本院校(除教育部確定的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中的二本院校以外,下同)的本科美術類專業(yè)(指以素描、色彩、速寫或設計等為主要考試內容的藝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學校不再組織???。具體學校及專業(yè)名單以省教育考試院當年《教育測量與評價》雜志招生計劃專輯上公布的為準。
2、外省公辦二本院校本科美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的錄取批次不變,仍為本科提前批。錄取時,我省在本科二批相應科類美術類專業(yè)文化和專業(yè)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向招生學校提供報考該校的考生檔案,由招生學校按照向社會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擇優(yōu)錄取。安排在我省本科二批錄取的外省民辦本科院校美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仍執(zhí)行2011年的辦法。
3、從2012年開始,外省二本院校不得組織湘籍考生參加本校的美術類專業(yè)???,因擅自組織??级鸬倪z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
請有關高校按本《通知》要求修訂好本校美術類專業(yè)在湘招生章程,各市州教育局要迅速將此文件傳達到有關中學和考生。
湖南省教育廳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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